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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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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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0ml/瓶 |
100ml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金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85 |
国药准字Z22021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 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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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镰状细胞贫血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瓶1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60毫克。辅料为:山梨醇、苯甲酸钠、甜菊素、薄荷醇、丙二醇、天然调色焦糖。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橙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无糖型)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气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性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