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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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止咳宝片

规格

100ml:0.3g

每片重0.35g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44

国药准字Z1090003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本品宣肺祛痰,止咳平喘。本品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本品连服七日为一疗程,可以连续服用三至五个疗程。

副作用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尚不明确。

禁忌

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成分

本品每1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30毫克。辅料为:山梨醇、苯甲酸钠、甜菊素、薄荷脑、丙二醇、焦糖。

本品紫菀﹑橘红﹑桔梗﹑枳壳﹑百部﹑五味子﹑陈皮﹑干姜﹑荆芥﹑罂粟壳浸膏﹑甘草﹑氯化铵﹑前胡﹑薄荷素油。辅料为:磷酸氢钙﹑糊精﹑羧甲淀粉钠﹑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粘稠液体(无糖型)。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味微苦、咸。

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导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   

5.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