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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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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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4g(以C6H13O5N·HCl计) |
50ml:2.5g |
生产企业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48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75克,辅料为硬脂酸镁。 |
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魄颗粒性或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 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l。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