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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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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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10袋(巨琪) |
100ml |
生产企业 |
重庆巨琪诺美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87 |
国药准字H20073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本品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本品规格用于儿童: 除非有医生补充说明,请按下列方法使用本品最合适。2岁以下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15mg)。 2-5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7.5mg,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22.5mg)。6-12岁儿童:口服本品一次15mg,一日2-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30-45mg)。 2岁以下的儿童,只有在医师指导下才能使用本品。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胃痛),皮肤和粘膜过敏反应(如肿胀、皮疹、红斑、瘙痒),呼吸困难,面部肿胀,发热拌寒战。 2.少见患者服用本品后感到口腔和气道干燥,唾液分泌增加,比分泌增加,便秘和排尿困难。在一些偶发的病例中,曾出现强烈的高敏反应,伴有严重的循环障碍(过敏性休克)。 3.在这种情况下,紧急的医疗救助是必须的。 4.曾有一例报道出现过敏性皮肤炎症(接触性皮炎)。 5.如果在用药过程中发现上述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或使用者对药物的作用不了解,请向您的医生或药剂师咨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就不应该再用用本品。并且通知医生,以判断反应的严重程度并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禁忌 |
对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味甜。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 (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隙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 (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征)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正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因为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 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