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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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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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0.6g |
30m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22 |
国药准字H200313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10ml(2汤匙),每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依据病情建议采用如下治疗剂量: 3、6~12岁儿童:每次5ml(1汤匙), 每日2~3次 4、2~6岁儿童: 每次2.5ml(1/2汤匙),每日3次 5、1~2岁儿童: 每次2.5ml(1/2汤匙),每日2次这一服法对于急性呼吸道疾病治疗和慢性病的初始治疗是适当的,14天后剂量可以减半。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副作用 |
通常能很好耐受。轻微的上部胃肠道副作用偶有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的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其中的某些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禁忌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酸氨溴索 |
性状 |
无色澄明或几乎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注意事项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高反应性者不宜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