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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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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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0.6g |
0.25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22 |
国药准字H230220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可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法用量 |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一次10ml(2汤匙),每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依据病情建议采用如下治疗剂量: 3、6~12岁儿童:每次5ml(1汤匙), 每日2~3次 4、2~6岁儿童: 每次2.5ml(1/2汤匙),每日3次 5、1~2岁儿童: 每次2.5ml(1/2汤匙),每日2次这一服法对于急性呼吸道疾病治疗和慢性病的初始治疗是适当的,14天后剂量可以减半。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通常能很好耐受。轻微的上部胃肠道副作用偶有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的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其中的某些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无色澄明或几乎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分高反应性者不宜使用。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