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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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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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20片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28 |
国药准字H6502023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1.少数患者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 2.偶可引起皮疹,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溴索30毫克。辅料为:乳糖、磷酸氢钙、淀粉、羧甲基淀粉钠、无水胶态硅胶、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化铵50毫克、浙贝母流浸膏0.04毫升、桔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流浸膏0.1毫升、远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浸膏40毫克、八角茴香油0.004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色;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