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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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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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75mg |
10g |
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22 |
国药准字H44024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甲硝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二甲基亚砜、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注意事项 |
1、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2、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眼睛。 3、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4、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