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砜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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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砜霉素胶囊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规格

0.25g(按C12H15Cl2NO5S计算)

0.15625g(C16H19N3O5S 0.125g与C8H9NO5 0.03125g)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540

国药准字H2016332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5~3g,分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每次2包,一日3次;7-12岁儿童,每次1.5包,一日3次;1-7岁儿童,每次1包,一日3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包,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副作用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 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 灰婴综合征 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 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的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成分

甲砜霉素。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或混悬型颗粒或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注意事项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 2. 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 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