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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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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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l:7.49g(总氨基酸) |
2g:0.1g |
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78 |
国药准字H200414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中心静脉插管或静脉滴注。一日250ml-1000ml(1-4瓶)。成人滴速每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日服2次。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分2至3次服用。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副作用 |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面部潮红、多汗、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肝肾功能不全者可导致高氮血症和血浆尿素氮升高。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异亮氨酸、亮氨酸、盐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盐酸精氨酸、缬氨酸、甘氨酸、盐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脯氨酸、丝氨酸、N-乙酰-L-半胱氨酸、谷氨酸、山梨醇。 |
尼美舒利。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