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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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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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l:7.49g(总氨基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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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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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78 |
S2017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
1、20%的人血白蛋白适用于治疗因严重失血、创伤和烧伤引起的低血容量休克以扩充危急情况下的血容量。 2、低白蛋白血症及肾病接受类固醇和/或利尿剂治疗的水肿病人和肝硬化引起的水肿等。 |
用法用量 |
中心静脉插管或静脉滴注。一日250ml-1000ml(1-4瓶)。成人滴速每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
依据患者病情和临床治疗需要由医生决定并调整所使用的白蛋白浓度、剂量、输注速率。 |
副作用 |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面部潮红、多汗、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肝肾功能不全者可导致高氮血症和血浆尿素氮升高。 |
潮红、风疹、发热。恶心等轻微反应较少见。这些反应在调低输注速率或者停止输注后一般会消失。严重的反应如休克是非常罕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同事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有关病毒安全性的信息见(注意事项)。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
对白蛋白制品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异亮氨酸、亮氨酸、盐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盐酸精氨酸、缬氨酸、甘氨酸、盐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脯氨酸、丝氨酸、N-乙酰-L-半胱氨酸、谷氨酸、山梨醇。 |
人血白蛋白(g/100ml):20 N-乙酰色氨酸钠:16mmol/L 锌酸钠:16 mmol/L 氯化钠:140 mmol/L 注射用水:加到体积数 人血白蛋白依据欧洲药典规定的铝含量的上限为不大于200μg/L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略粘稠,黄色或者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出现浑浊。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如有过敏可疑或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采取适宜的治疗措施。如果发生休克,按目前的休克医疗方案给予抗休克治疗。 在以下高血压容量情况或者血液稀释情况下,会给病人带来待定的危险,使用白蛋白时格外小心: —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 —高血压 —食道静脉曲张 —肺水肿 —出血倾向 —严重贫血 —肾性和肾后性无尿 20%人血白蛋白的胶体渗透压效果大约相当于血浆的4倍。因此,当高浓度的白蛋白输入时,要小心确保病人适当的水分。病人要进行仔细监护以防止循环超负荷和水分过多。 20%-25%人血白蛋白同业的电解质含量与4%-5%人血白蛋白溶液比较低。当给予白蛋白时需检测病人的电解质状况并采取适当步骤恢复和维持病人主要电解质平衡。 白蛋白溶液不能用注射用水稀释,这样会引起患者溶血。 在血浆置换治疗时,输注速率必须根据置换的速率进行调节。 在置换的血容量较大时,控制凝血和红细胞比容非常必要。必须确保足够的其它血液成分(凝血因子、电解质、血小板和红细胞)被同时置换。高血容量会在剂量和输注速率未按照病人的循环情况进行调节时发生。一旦出现心血管超负荷的早期临床症状(头痛、呼吸困难、颈静脉充血),或者高血压升高、静脉压升高和肺水肿时,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仔细监测病人的血液动力学指标。 为预防因使用人血或者血浆制品导致的感染所采取的标准措施包括供血者选择单次供血的筛选和血浆池特殊感染标记的筛选及灭活/去除病毒的有效生产步骤的采用。即便如此,当选用由血液或血浆制备的医药产品时,被传染性致病因子感染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这包括了未知的或新出现的病毒和其它病原体。目前没有关于使用按照欧洲药典标准建立的工艺过程生产的白蛋白而导致病毒感染的报道。 强烈建议每次给予本产品时,产品名称和批号要予以记录,以便保持病人和产品批次之间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