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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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Ⅰ)

华法林钠片

规格

250ml:7.49g(总氨基酸)

2.5mg
生产企业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2078

国药准字H3102212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手术、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引起的严重氨基酸缺乏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低蛋白血症。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  

①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  

②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  

③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用法用量

中心静脉插管或静脉滴注。一日250ml-1000ml(1-4瓶)。成人滴速每分钟40滴,儿童、老人及重病者滴速宜更慢。应按年龄、病情和体重增减剂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副作用

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面部潮红、多汗、恶心、呕吐、头痛和气喘,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肝肾功能不全者可导致高氮血症和血浆尿素氮升高。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氮质血症、无尿、心力衰竭及酸中毒未纠正前禁用。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异亮氨酸、亮氨酸、盐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盐酸精氨酸、缬氨酸、甘氨酸、盐酸组氨酸、酪氨酸、丙氨酸、脯氨酸、丝氨酸、N-乙酰-L-半胱氨酸、谷氨酸、山梨醇。

本品化学名称为:3-(3-氧代-1-苯基丁基)-4-羟基-2H-1-苯并吡喃二酮钠盐与异丙醇的包含物。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2)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  

(3)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  

(4)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  

(5)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