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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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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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37H67NO13计0.125g(12.5万单位) |
5g:0.1g |
生产企业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837 |
HC2015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本品适用于各种细菌性皮肤感染,主要用于革兰氏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如脓疮病,疖肿,毛囊炎,甲沟炎,须疮,汗腺炎,红癣,寻常痤疮,创伤合并感染,湿疹合并感染,溃疡合并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 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 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 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本品应局部涂于患处,并缓和地摩擦;必要时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每日二至三次,七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副反应,偶尔会有轻微的刺激感,对腿部深度溃疡的治疗会伴有疼痛,但通常无需停药。罕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凡对本品任何成份有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
夫西地酸。以C31H48〇6计算,2% (5g : 0.1g ; 10g : 0.2g ; 15g : 0.3g) |
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而芳香 |
本品为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夫西地酸对眼结膜有刺激作用,尽量避免在眼睛周围使用;当治疗严重皮肤感染或顽固性皮肤疾病时,应辅助进行抗生素的全身用药;若发生严重刺激作用或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止用药并改用其它的药物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