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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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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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
每粒装0.37g |
生产企业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250 |
国药准字Z10970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结膜炎、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等。 |
清热、利湿通淋。用于下焦湿热所致热淋。症见小便频急、尿道刺痛、尿液混浊、口干苦等,以及急性下尿路泌尿系感染见于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2.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2周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偶见消化道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胃腕不适者宜在饭后服药。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
爵床、苦参、白茅根、硼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褐色颗粒;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肾功能不良者注意定期复查。虚证慎用。孕妇忌服。本品含硼砂,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卷,有下列注意事项:硼砂单独使用时可引起脱发。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