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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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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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0mg |
0.5g:37.5mg(按克林霉素计) |
生产企业 |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202 |
国药准字H200506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厌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
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 在病变急性期(尤其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治疗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温开水冲服。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为: 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斑丘疹、红斑疹、急性荨麻疹、水疱疹、皮肤瘙痒等。 2、全身性损害:寒战、发热、乏力、面色苍白、水肿、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3、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 4、神经系统损害及精神障碍:头晕、头痛、眩晕、局限性抽搐、局部麻木、精神障碍、吉兰-巴雷综合征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部不适等。 6、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紫绀、潮红、血压升高,血压降低、静脉炎等。 7、其他:注射部位疼痛、肝功能异常等。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呆出现药物性皮疹; 3.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消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膜炎。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1、对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过敏或其辅料过敏者; 2、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患者; 3、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 |
对林可霉素及克林霉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其化学名称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系自猪脑中提取制得的对神经细胞功能损伤具有作用的物质。辅料名称: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氯化钠;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α-D-半乳辛吡喃糖苷-2-棕榈酸酯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澄明、无色或淡黄色溶液 |
本品为类白色颗粒状物,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 【注意事项】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1、国内外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神经节苷脂产品相关的吉兰-巴雷综合征病例。若患者在用药期间(一般在用药后5-10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弛缓性瘫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慎用本品。 2、使用本品可能出现寒战、发热症状,并可能伴有皮疹、呼吸困难、心悸、呕吐等。输液过程中应尽量减慢滴速,注意对患者进行监护,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救治。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耐药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和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 3.功能损害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4.未足月婴儿慎用。 5.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6.本品治疗乙型溶液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小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