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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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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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20片*2板(中杰) |
0.25g |
生产企业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692 |
国药准字H14022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等。 |
有止眩晕,补气血,通血脉,舒筋活血等作用。可用于高血压病,脑血栓,(脑血栓是在脑动脉粥样硬化和斑块基础上,在血流缓慢、血压偏低的条件下,血液的有形成分附着在动脉的内膜形成血栓,称之为脑血栓。临床上以偏瘫为主要临床表现。多发生于50岁以后,男性略多于女性。)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晕,头胀,头痛,目眩,肢体麻木以及心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偏瘫等病症。 |
用法用量 |
1.口服。2.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1-2片)(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4~6周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少数病人服用后,有口干、舌燥等反应,故临床热象明显者不宜使用。 |
禁忌 |
1.本品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及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流产或死胎率均高达16—17%。妊娠后期3个月应用可引起母体及胎儿出血及死胎。因此妊娠期禁用本品。抗凝治疗可给予小剂量肝素。2.老年人用量适当减少。3.禁忌证原则上与双香豆乙酯同,特别对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伴有出血倾向患者。有出血倾向、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肝肾疾患、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脑、脊髓及眼科手术患者禁用。恶病质、衰弱、发热、慢性酒精中毒、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高血压、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慎用。 |
1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 2 炎性肠病,结肠溃疡,部分性肠梗阻,易感染性。(炎性肠病简称IBD,是一种特殊的慢性肠道炎症性疾病,主要包括克罗恩病(CD)和溃疡性结肠炎(UC)。临床上,炎性肠病患者会表现为反复的腹痛、腹泻、粘液血便,甚至出现各种全身并发症如视物模糊、关节疼痛、皮疹等。本病经治疗可好转,也可自行缓解。但多数患者反复发作,迁延不愈,其中相当部分患者因出现并发症而需要手术治疗。)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华法林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天麻蜜环菌提取物,黄芪当归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褐色或棕褐色;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华法林钠片主要不良反应是出血,最常见为鼻衄、牙龈出血、皮肤瘀斑、血尿、子宫出血、便血、伤口及溃疡处出血等。无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或凝血酶原活性的条件时,切勿随便使用本品,以防过量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导致出血。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的2.5倍(正常值为12秒)、凝血酶原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现出血时,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用维生素K口服(4~20mg)或缓慢静注(10~20mg),用药后6小时凝血酶原时间可恢复至安全水平。必要时,也可输入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2.有出血倾向病人,如血友病、血小 |
1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