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4g |
10g*10袋 |
生产企业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76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支气管炎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g,一日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生半夏、枇杷叶、远志(泡)、款冬花、桔梗、麻黄、甘草、陈皮、薄荷油。辅料:蔗糖。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涕、口不渴、咳吐白痰。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