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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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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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30mg*7片*12件 |
生产企业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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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78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说明 | ||
适应症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1. 高血压 2. 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用法用量 |
片剂: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3次,严重病例可用40mg,一日2~3次。 |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人推荐下列剂量:一次一片(30mg),一日1 次。疗程:用药时间应由医生决定。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受就餐时间的限制。该药片不能咀嚼或掰断后服用! |
副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不良反应一般是短暂和轻微的,通常发生在治疗开始阶段,包括:头痛、面部潮红(通常在较高剂量时)、恶心、消化不良、胃部烧灼感、头晕、无力、嗜睡、皮肤反应、感觉异常、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下垂性水肿,极少数报道过敏性肝炎(药物性肝炎)和可逆性牙龈增生。 |
禁忌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 |
1. 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过敏者。 2. 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 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4. 禁用于怀孕和哺乳期妇女。 |
成分 |
单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圆形双凸的坚硬玫瑰红色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90mmHg 的严重低血压),服用本品应十分慎重。过度低血压:虽然在大多数患者硝苯地平降血压效应是适度的并能耐受,但少数患者出现过度而难以耐受的低血压。低血压反应常发生在初始给药或继后的增加剂量时,尤易发生于合用β 受体阻滞剂患者。本品有不可变形的物质,因此胃肠道严重狭窄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因为有可能发生梗阻的症状。曾有个案报道,此类控释制剂在无胃肠道疾患的患者,出现梗阻症状。有KOCK小囊的患者(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 不能使用本品。本品有不可吸收的外壳,这样可使药品缓慢释放进入人体内吸收。当这一过程结束时,空药片可在粪便中发现。该药从双铝包装中取出后应立即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