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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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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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89 |
国药准字H14023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塞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1.用于治疗脑血栓形成的偏瘫、失语等症。 2.也适用于脑血栓后遗症,脑动脉硬化和高血压引起的慢性脑供血不足,冠心病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周围血管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20天为1疗程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反应,此外尚可见面部潮红、灼热感、恶心、眩晕、出汗等,一般较轻微 |
偶有过敏反应及口干、恶心、心悸、多尿等。 大剂量可致中枢兴奋,可使少数病人发生激动不安、失眠等。 |
禁忌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羟乙基芦丁45mg,二羟丙茶碱60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严重低血压,休克和急性心肌梗塞者忌用,孕妇慎用。 |
1.交叉过敏,对其他茶碱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损害、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肾脏疾患。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