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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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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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89 |
国药准字Z51021303 |
说明 | ||
适应症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塞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ml(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可有头痛反应,此外尚可见面部潮红、灼热感、恶心、眩晕、出汗等,一般较轻微 |
偶见过敏反应。主要症状体征为瘙痒、头痛、气急、心慌.发热、恶心、呕吐、腹痛、咳嗽、哮喘、低血压、心律失常、局限性水肿,口唇疱疹、荨麻疹等。 |
禁忌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丹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严重低血压,休克和急性心肌梗塞者忌用,孕妇慎用。 |
1 本品不宜与抗癌药、止血药、抗酸药、阿托品、细胞色素c、维生素Bl、维生素B6、麻黄碱、络贝宁、士的宁、雄性激素等药联合使用。 2 本品不宜与中药藜芦同时使用。 3 本品与抗生素、雏生素c、肝素、东莨菪碱、酚妥拉明、硫酸镁等联合使用,可产生协同作用及减少药物某些不良反应。 4 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5 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6 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