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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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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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0.1g*100片糖衣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38 |
国药准字H140219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疏肝,止痛调经。用于痛经,症见月经将至前便觉性情急躁、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小腹两侧或一侧胀痛、经初行不畅、色暗或有血块。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经前三日开始至月经行后二日止。 |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当归、白芍、赤芍、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陈皮、柴胡、牡丹皮、桃仁、牛膝、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辣及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小腹冷痛者不宜服。5.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如平素即有乳房有块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如服药后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不减轻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