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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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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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38 |
国药准字Z440204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疏肝,止痛调经。用于痛经,症见月经将至前便觉性情急躁、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小腹两侧或一侧胀痛、经初行不畅、色暗或有血块。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经前三日开始至月经行后二日止。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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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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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白芍、赤芍、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陈皮、柴胡、牡丹皮、桃仁、牛膝、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辣及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小腹冷痛者不宜服。5.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如平素即有乳房有块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如服药后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不减轻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