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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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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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0.4gx1枚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38 |
国药准字H200431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疏肝,止痛调经。用于痛经,症见月经将至前便觉性情急躁、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小腹两侧或一侧胀痛、经初行不畅、色暗或有血块。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经前三日开始至月经行后二日止。 |
痛经病人可于月经来潮时或前一天,将本栓1枚塞入肛门内,每日1-2次。妇科手术后,产后子宫收缩等引起的疼痛可在痛时塞本栓1枚,每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当归、白芍、赤芍、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陈皮、柴胡、牡丹皮、桃仁、牛膝、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圆锥形栓剂。 |
注意事项 |
1.忌辣及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小腹冷痛者不宜服。5.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如平素即有乳房有块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如服药后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不减轻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