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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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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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2片 |
每粒装0.2g |
生产企业 |
合肥今越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59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