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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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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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50ml (2)500ml (3)750ml (4)50ml (5)125ml (6)1000ml (7)5000ml |
9克×10丸 |
生产企业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478 |
国药准字Z2202299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安神止喘。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苍白或萎黄,气... |
滋阴清肺,止咳定喘。用于虚劳久咳,年老哮喘,气短发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不思饮食。 |
用法用量 |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灵芝、人参、黄芪、白术、当归(炒)、白芍、肉桂、五味子、熟地黄、甘草等13味。 |
蛤蚧、瓜萎子、紫菀、麻黄、鳖甲(醋制)、黄芩、麦冬、黄连、百合、紫苏子(炒)石膏、苦杏仁(炒)、石膏(煅)。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肾两虚,痰浊阻肺,症见:虚痨久咳,动则气短,胸满郁闷,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咽干口燥。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