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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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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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粒装0.27g |
生产企业 |
弘美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952 |
国药准字Z2202319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用于体质虚弱,腰背酸痛,神经衰弱。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早饭前和临睡前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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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鹿鞭、海狗鞭、海马、鹿茸、蛤蚧、广狗鞭、人参、巴戟天(去木心)、肉苁蓉、淫羊藿(羊油炙)、熟地黄、当归(酒炒)等43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物为棕褐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