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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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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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0.2g |
3gx6袋 |
生产企业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005 |
国药准字Z65020175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每次1克,每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鹿鞭、海狗鞭、狗鞭、海马、鹿茸、人参、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远志、菟丝子(蒸)等20味。 |
麝香、檀香、珍珠、薰鲁香、肉桂、牛舌草花、蚕茧、沉香、西红花、盒果腾、天竺黄、苹果、紫檀香、芫荽子、玫瑰花、豆蔻、小檗果、大叶补血萆、马齿苋子、松罗、香青兰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煎膏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及萝卜。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为温补之药,服用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缓缓增加,不宜骤用大量,以免阳升风动,头晕目赤,伤阴动血。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