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重0.2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005 |
国药准字B2002086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 |
养心,益肾,安神。用于神经衰弱症见失眠,多梦,头晕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成分 |
鹿鞭、海狗鞭、狗鞭、海马、鹿茸、人参、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远志、菟丝子(蒸)等20味。 |
酸枣仁、桑棋、菊花、获、山植、百合、陈皮、荷叶、灵芝。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及萝卜。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为温补之药,服用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缓缓增加,不宜骤用大量,以免阳升风动,头晕目赤,伤阴动血。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