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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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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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0.2g |
0.3g*12片*4板 |
生产企业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005 |
国药准字H35021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 |
用于白细胞减少症、传染性肝炎、神经衰弱等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有恶心,或呕吐,部分有腹泻,腹泻在减少药量或服药数天后逐渐消失。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鹿鞭、海狗鞭、狗鞭、海马、鹿茸、人参、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远志、菟丝子(蒸)等20味。 |
氨基酸、核酸、多糖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及萝卜。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为温补之药,服用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缓缓增加,不宜骤用大量,以免阳升风动,头晕目赤,伤阴动血。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