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宝三鞭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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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至宝三鞭丸

泻肝安神丸

规格

每粒重0.2g

6gx10袋
生产企业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005

国药准字Z15021791
说明
适应症

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

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失眠,心烦,惊悸及神经衰弱。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脾胃虚弱便溏者忌服。

成分

鹿鞭、海狗鞭、狗鞭、海马、鹿茸、人参、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远志、菟丝子(蒸)等20味。

龙胆、黄芩、桅子(姜炙)、珍珠母、牡蛎、龙骨、柏子仁、酸枣仁(炒)、远志(去心甘草炙)、当归、地黄、麦冬、蒺藜(去刺盐炙)、茯苓、车前子(盐炙)、泽泻(盐炙)、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本品为绿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及萝卜。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为温补之药,服用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缓缓增加,不宜骤用大量,以免阳升风动,头晕目赤,伤阴动血。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1. 本品宜饭后服。 2. 服用本品三天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