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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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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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1g |
120g*2瓶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63 |
国药准字Z10950073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化痰,解热镇惊。用于小儿痰热内闭,外感风寒,身热面赤,咳嗽痰盛,气粗喘促以及风热急惊。 |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适用于气阴两虚,阴虚内热型中、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症见气短、乏力、咳嗽、咯血、胸痛等,或兼有上述症状的放化疗无效及复发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0g,一日三次,两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胆南星(酒炙)、僵蚕(麸炒)、全蝎、蜈蚣、猪牙皂、天麻、天竺黄、青礞石(煅)、钩藤、羌活、防风、麻黄、薄荷、陈皮、茯苓、甘草、琥珀粉、牛黄、冰片、珍珠、朱砂。 |
黄芪、党参、白花蛇舌草、北沙参、麦冬、败酱草、仙鹤草、川贝母、苦杏仁、紫菀、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偶见恶心,腹泻。 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临床试验】 本品于1992年经卫生部批准进行过379例临床试验,其中本品治疗组135例,本品加化疗组121例,单独化疗对照组123例。 【药理毒理】 实验证明,本品对小鼠黑色素瘤B16,Lewis肺癌、S180肉瘤和Ehrlich腹水癌均有不同程度的抑瘤作用,对Lewis肺癌的被动肺转移和S180肉瘤的主动肺转移有明显的抗转移作用;并对肌体非特异性及特异性免疫功能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