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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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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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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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412 |
国药准字H20053753 |
说明 | ||
适应症 |
利水消肿, 除湿健脾。用于臌症,胸腹胀满,四肢浮肿,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用法用量 |
饭前服,一次10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皂矾(醋制)、甘遂 、 大枣(去核炒)、木香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不可与甘草同服,忌食盐及荞麦面。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