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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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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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5mg*14片 |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640 |
国药准字H20143415 |
说明 | ||
适应症 |
利水消肿, 除湿健脾。用于臌症,胸腹胀满,四肢浮肿,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寻常性银屑病、多形性渗出性红斑)。 |
用法用量 |
饭前服,一次10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5mg(2片),一日2次(早晚各1次)。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剂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用本品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6.1%,主要不良反应有瞌睡(11.6%)、倦怠感(1.5%)、口干(0.6%)、腹痛(0.5%)等。主要的临床检查异常的参数有ALT上升(3.5%)、AST上升(2.0%)等。严重的不良反应为AST、ALT、?-GTP、LDH、ALP上升等伴发的肝功能障碍及黄疸(发生率不明),应进行密切观察。在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其他不良反应如下:腹部不适感、白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尿潜血阳性、尿糖阳性、血清胆固醇上升(0.5-<5%),出现红斑等发疹、瘙痒、浮肿(面部、四肢等)、呼吸困难、头痛、头重感、头晕、麻木、注意力下降、嗳气、腹泻、口腔炎、口角炎、舌痛、烧心、总胆红素上升、白细胞、淋巴细胞减少、血肌酐、BUN上升、排尿困难、胸部不快感、体重增加(<5%),不自主的运动(面部、四肢等)、心悸、味觉异常、月经异常、发热(发生率不明)。在发现异常时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的措施。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皂矾(醋制)、甘遂 、 大枣(去核炒)、木香等。 |
盐酸奥洛他定。化学名称: 11-[(Z)-3-(二钾胺)丙烷]-6-11-二氢二苯[b.e]庚英-2-乙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不可与甘草同服,忌食盐及荞麦面。 |
1、肾功能下降的患者慎用本品(此类患者在服用本品后持续存在较高的血药浓度)。 2、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本品(此类患者服用本品后可能使肝功能障碍症状恶化)。 3、由于可能诱发瞌睡,患者在服用本品后在从事伴有机械操作等危险性工作(如驾驶车辆等)时需十分小心。 4、长期服用类固醇的患者,联用本品时需减量,并应在严格管理下缓慢减量。 5、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应在本病多发季节开始前服用本品,持续至多发季节结束。 6、服用本品无效的患者,不能盲目及长期的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