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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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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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l/瓶 |
10g:硝酸咪康唑0.2g,丙酸氯倍他索5mg |
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16 |
国药准字H44025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由中心向外周局部涂搽。一日1~2次。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 ;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 ;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聚维酮碘0.1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深红色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对本品及碘过敏者禁用。 3.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洗胃,并送医院救治。 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应停止使用。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 ;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