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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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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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36g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884 |
国药准字Z200267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化脓性皮炎、皮肤真菌感染、小面积轻度烧烫伤,也用于小面积皮肤、黏膜创口的消毒。 |
养血润燥,祛风。用于血虚风燥,肌肤失养所致的手足皲裂、干性脂溢性皮炎、皮肤干燥。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由中心向外周局部涂搽。一日1~2次。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聚维酮碘0.075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人参茎叶总皂苷,蜂王浆。 |
性状 |
本品为溶液剂。 |
本品为淡粉色或类白色乳膏;气香。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对本品及碘过敏者禁用。 3.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洗胃,并送医院救治。 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应停止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