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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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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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2.5%*100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大有药业扬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410 |
国药准字H10890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利水消肿, 除湿健脾。用于臌症,胸腹胀满,四肢浮肿,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用法用量 |
饭前服,一次10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2)取5~10克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2.治疗花斑癣。(1)洗净患处。(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克)。(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洗净。(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头发或头皮干燥、头发脱色。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
成分 |
皂矾(醋制)、甘遂 、 大枣(去核炒)、木香等。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烷醇酰胺、N.N-油酰甲基硫磺酸盐、十二烷基甜菜碱、二氧化钛、甘油、皂土、柠檬酸、羊毛脂、十二烷基醚硫酸钠、单硬脂酸甘油脂、十八醇、十二烷基硫酸钠、磷酸氢二钠、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橙黄色黏稠性混悬液;具有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不可与甘草同服,忌食盐及荞麦面。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2.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3.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6.用后应塞紧瓶盖。7.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8.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