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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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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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10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410 |
国药准字H36022085 |
说明 | ||
适应症 |
利水消肿, 除湿健脾。用于臌症,胸腹胀满,四肢浮肿,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用于皮肤露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癖.股癣、手足癣症。 |
用法用量 |
饭前服,一次10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皂矾(醋制)、甘遂 、 大枣(去核炒)、木香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平平加-O、甘油、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
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不可与甘草同服,忌食盐及荞麦面。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