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含原药材6.25g;含对乙酰氨基酚42mg |
1.6g |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旭东海普南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15 |
国药准字Z32020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散风,泄热。用于风热感冒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嗅吸或擦患处,用后密盖。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未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助材料为滑石粉﹑蔗糖和淀粉。 |
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本品为白色纺锤形的块体;具有特异清凉香气。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