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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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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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17 |
国药准字Z510207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0.5-1格),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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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新生儿、婴儿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钠、糖精钠、蔗糖、樱桃香精、羟苯乙酯、苯甲酸钠、枸橼酸、乙醇、焦糖。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久置可出现振摇易散的沉淀。 |
本品为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6℃,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