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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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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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丸重1.5g |
生产企业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03 |
国药准字Z150212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疏风镇惊,化痰导滞,用于小儿风寒感冒,停食停乳,发热鼻塞,咳嗽痰多,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新生儿、婴儿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
紫苏叶、广藿香、薄荷、羌活、陈皮、白附子(制)、胆南星、芥子(炒)、川贝母、槟榔、山楂(炒)、茯苓、六神曲(炒)、麦芽(炒)、琥珀、冰片、天麻、钩藤、僵蚕(炒)、蝉蜕、全蝎、人工牛黄、雄黄、滑石、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橙黄色至棕黄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有辛凉感。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掰碎后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