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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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感冒咳嗽颗粒

规格

复方

每袋(块)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生产企业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858

国药准字Z4502152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尚不明确。

禁忌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新生儿、婴儿禁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