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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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喉痛灵颗粒

规格

复方

每袋装10g(相当原生药31g)
生产企业

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2239

国药准字Z1302168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尚不明确。

禁忌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新生儿、婴儿禁用。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水牛角浓缩粉 20g 野菊花 150g 板蓝根 300g 荆芥穗 150g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