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00ml |
25ml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8006 |
国药准字H21023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慢性湿疹,阴痒,带下的辅助治疗。 |
用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以本品适量直接洗浴3~5分钟,或加水稀释后浸泡,然后用清水冲洗即可。 |
外用。涂于患处,每次0.2-0.3ml,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过敏症状或疼痛增加、头晕、焦虑、红斑、血清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质升高等反应。 |
禁忌 |
阴痒、带下用药妊娠期、月经期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苦参、黄柏、丹参、大青叶、硼砂、大黄、黄岑、黄连、甘草、蛇床子、土茯苓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酷酿曲安奈德17.25mg,盐股林可霉素172.5mg(17.25万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有光泽粘稠 液体,气味芳香。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浊的具有一定粘稠度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不适用于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及外阴白色病变所诱发的皮肤瘙痒。 6.儿童、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本剂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投药期间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要最低限度的期间。 2.使用后应将瓶口盖好,不要使瓶口污染。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