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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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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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1.2g |
0.72g*24片 |
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29 |
国药准字Z200257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适用于急性咽炎(及慢性咽炎急性发作期)风热证及肺胃蕴热证,具有咽部疼痛、干燥、灼热、口渴欲饮、发热或微恶寒,食欲不振,大便干,舌红苔黄,脉数等症状者。 |
清热解毒、疏风利咽、消肿止痛的功效,可用于风热喉痹、咽喉肿痛、急性咽炎等病症。 |
用法用量 |
含化。每次1~2片,每天4~6次。重症加倍。5~7天为一疗程。 |
含服。一次2片,一日6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无花果、土牛膝、金银花、牡丹皮、射干、麦冬、南沙参、甘草。 |
西青果、两面针、山豆根、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片剂;气芳香,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咽痛较重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规定剂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