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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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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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 |
每瓶装8ml;每瓶装10ml;每瓶装15ml |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94 |
国药准字Z330204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儿童及青少年视疲劳症状,如眼痛、眼胀、眼痒、视物模糊、异物感、眼干涩等。 |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可出现眼分泌物增多、结膜充血、眼痒、眼肿等局部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甲硫酸新斯的明0.01毫克,牛磺酸1毫克,维生素B61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1毫克。 |
珍珠液﹑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
注意事项 |
1.青光眼或眼睛严重疼痛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2.曾因滴眼液引起过敏症状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3.本品含防腐剂苯扎氯铵,佩戴隐形眼睛(角膜接触镜)时不要使用本品。 4.本品仅用于滴眼。滴眼时请勿使容器前端触及眼睛或睫毛,避免污染瓶内药水。 5.使用时出现眼分泌物增多、结膜充血、眼痒、眼肿等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6.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 7.请按用法用量使用。 8.如使用后视力模糊未改善,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9.如使用2周后症状未改善,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10.如使用过量,请咨询医生。 11.请在开封后1月内使用。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