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新斯的明牛磺酸滴眼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新斯的明牛磺酸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规格

10ml

8ml
生产企业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094

国药准字Z2006399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儿童及青少年视疲劳症状,如眼痛、眼胀、眼痒、视物模糊、异物感、眼干涩等。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用法用量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可出现眼分泌物增多、结膜充血、眼痒、眼肿等局部症状。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甲硫酸新斯的明0.01毫克,牛磺酸1毫克,维生素B61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1毫克。

珍珠液﹑冰片。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具冰片香气。

注意事项

1.青光眼或眼睛严重疼痛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2.曾因滴眼液引起过敏症状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3.本品含防腐剂苯扎氯铵,佩戴隐形眼睛(角膜接触镜)时不要使用本品。

4.本品仅用于滴眼。滴眼时请勿使容器前端触及眼睛或睫毛,避免污染瓶内药水。

5.使用时出现眼分泌物增多、结膜充血、眼痒、眼肿等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6.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

7.请按用法用量使用。

8.如使用后视力模糊未改善,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9.如使用2周后症状未改善,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10.如使用过量,请咨询医生。

11.请在开封后1月内使用。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珍珠明目滴眼液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珍珠明目滴眼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