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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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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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75ml;每瓶装36ml |
每瓶装32ml(2003年01月29日);每瓶装65ml(2006年03月06日) |
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67 |
国药准字Z65020177 |
说明 | ||
适应症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温肤生发,止痒祛屑。用于秃发,斑秃,头皮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洁患部,按摩2~3分钟,喷涂适量,一日3次。 |
外用适量,用小毛刷浸油涂搽秃发、脱发和瘙痒部位,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辅料为乙醇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 |
本品为淡棕色的油状液体,气味香,冷时常可发生混浊,加温后又澄清。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