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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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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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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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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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12 |
国药准字Z440227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
补气补血,舒筋活络,健肾固精。用于四肢麻痹,腰膝酸痛,夜尿频数。 |
用法用量 |
眼部用药。1、散瞳检查本品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本品滴眼后5-10分钟开始散瞳,15-20分钟瞳孔散得最大。约维持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恢复,5-10小时瞳孔恢复至滴药前水平。2、屈光检查应用本品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滴4次,20分钟后可作屈光检查。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4次。 |
副作用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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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和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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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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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黏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7.不适于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散瞳验光。(运动员慎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