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毎粒装0.3克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54 |
国药准字Z360208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益精健脑。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亏虚所致的健忘,头晕,心悸失眠,倦怠乏力。 |
补肝肾,益气血。用于气血虚弱,须发早白,神经衰弱,健忘失眠,食欲不振,疲劳过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忌用 |
高血压及动脉硬化者忌服。 |
成分 |
手参,制何首乌,刺五加,黄芪,黄精,当归,枸杞子,五味子,山茱萸,远志,石菖蒲,赤芍,淀粉。 |
红参、制何首乌。 |
性状 |
气微香,昧酸,微甜。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