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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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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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4g(含原药材25g;含对乙酰氨基酚168m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喜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1 |
国药准字Z23021566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三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蔗糖。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 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 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